【本文由“美国霸权必将被打倒”推荐,来自《完全不同意项立刚说的》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你说的我基本赞同,只有“美国是西方法律标杆”这一点我不太赞同,因为并不是所有西方国家都以美国的法律为标杆,美国的法律是海洋法系,也称英语法系,只有美英加澳新这样的西方国家以及一些英联邦国家是海洋法系,同样属于西方国家的德法意俄西葡以及欧洲绝大部分国家却是大陆法系,在亚洲美国走狗日韩也是大陆法系,我们中国也属于大陆法系。所以美国的海洋法系并不是西方国家的法律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