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晚,河南省桐柏县教育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此前,河南南阳桐柏县城关镇第四小学一名四年级学生家长反映,孩子在作业中被老师批注“你的字和你一样丑吗?”,认为此举涉嫌人身攻击。

请大家谈谈,老师是该向学生道歉还是向家长道歉?还慰问了,是慰问学生,还是家长?教育局的处理通报是用词不当,还是处理不当?如果教育局用词不当,是不是要追究当初老师教育不当的责任?或者是写通报者的责任?